專題新聞:英特爾訴深圳東進侵權
李如江表示,英特爾向法院起訴東進公司侵權,這在司法程序上是很正常的。但東進沒有英特爾起訴中所謂的侵權行為,媒體稱東進遭法院“查封”是不準確的,東進所做的只是配合法院完成法律規(guī)定上的“證據保全”程序。
李如江說,東進與IntelDi-alogic存在競爭關系。此次訴訟,英特爾并不是指控東進的產品本身存在任何侵權行為,而是提出東進產品在使用中非法復制、發(fā)行其“Intel頭文件”,是禁止東進公司的軟件產品在技術上與
Intel公司的軟件實現兼容。他認為,現在高科技產品,特別是在互聯網上的產品肯定是要兼容,互聯網就是一個統(tǒng)一的技術平臺。在互聯網上從事的活動必須有統(tǒng)一的協議,否則就無法連通。特別是基于互聯網的通信技術必須有相對一致的標準,從互聯網的發(fā)展來看,先驅的技術由于“先入為主”都已經變?yōu)榛镜墓眉夹g,也是一種事實標準。本案中涉及的是互聯網通訊產品,要考慮到用戶交流的便利和基準,從兼容這個角度來看,東進公司的做法考慮到用戶的利益,符合公平競爭原則。
他認為,英特爾對東進的起訴別有深意,是想借此將東進拖入“知識產權陷阱”。
昨天,記者在東進公司的網頁上看到一則關于“東進NADK軟件開發(fā)平臺獲2004年度中國優(yōu)秀軟件產品光榮稱號”的“喜訊”,它的出現頗惹人玩味。